白静打开灯,黑漆漆的房间一下子亮了起来,看看表,才深夜三点半。
“该死的赵总。”白静暗暗的骂了一句,好端端的非要吓她,想起白天里赵总说的话,白静心里怵怵的,总觉得房间里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,越想越睡不着,虽然不相信这些,但真的想起来还是有些毛骨悚然的,白静起身干脆将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,亮堂的刺眼。
白静端了杯红酒来到一楼客厅的沙发上,打开电视,但是这个点已经没什么台在放节目了,只剩那种二三百集的韩国家庭剧还在深夜档放。
‘房间里还有第三个。’
这句话让白静想起了十年前自己接的第一个案子,那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被指控故意杀人,在被送进监狱前她偷偷将一个字条塞到白静的包里,上面就写着那句话。后来白静也曾去狱中看过她,想问问她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,可她都避而不见,次数多了白静也就放弃了。后来工作越来越忙,慢慢的也就把这件事忘记了,没想到今天赵总的一句话又让她全部想起来了,也不禁要感叹时间过的真快,一转眼十年都过去了,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?算算时间,下个月她应该要出狱了。
可是,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?‘房间里还有第三个’,连个标点符号都没,是个问句还是个陈述句都看不出来。
第三个什么?如果真的还有其它人,她为什么不说第三个人或者第三者,而要说第三个?难道那第三个不是人?
白静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,她摇摇头一口气将杯中的酒喝完,一定是白天听赵总胡说八道的听多了,有点胡思乱想了。可是如果不这么想,那么当时在现场确实只有她们两个人,而且房间是反锁的,警察是破门而入的,二楼的窗户也是从里头锁上的,房间里的脚印和指纹没有第三个人,那这第三个又做何解释?她为什么要在服刑后告诉她这个,而不是在服刑前为自己辩解?
白静起身来到储物室,翻出一个大箱子,这里面都是她曾经办过的案子卷宗,翻了半天才翻出当年的那件案宗。
‘钟翎,女,16周岁,于2000年7月4号上午九点左右,涉嫌杀害京都孤儿院院长沈雪华。案发地点为院长办公室,案发时办公室只有沈雪华和钟翎两个人,并且门被上了锁,沈雪华的致命伤是胸口上长约20CM左右的水果刀,刀上有沈雪华和钟翎的指纹,钟翎胸前的衣服上沾有沈雪华的血。案发前一天有目击者看到钟翎与沈雪华因为领养名额的事有过争执,接到报案后警方破门而入当场抓住了钟翎,在此过程中钟翎一言不发,始终沉默。’
白静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这些已经发黄的字体,她总觉得这段文字里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当年被自己疏忽了,但又看不出哪里不对劲。
“指纹?”白静突然叫道:
她又仔细的看了那段话,并且回想了一下当时的经过,警方之所以断定沈雪华为他杀,就是因为刀柄上的指纹,再加上钟翎一直默认的态度。可如果,这不是他杀,而是自杀呢?
孤儿院里的人说过沈雪华和钟翎感情很好,那么钟翎一定经常去院长办公室,水果刀上留下她的指纹不足为奇,更何况那刀上也有沈雪华的指纹,自杀也不是没有可能的。而且就算是他杀,钟翎怎么笨到杀了人以后还在屋里待着等着人来抓呢,院长办公室在二楼,以她的身手越窗而下根本不是难事,这不是自投罗网吗?这样大胆的想法连白静自己都有些惊到,因为如果她的想法是真的,那么这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冤案。
再者这个反锁的房门也是一个很大的漏洞,杀人者怎么会断了自己的后路,在杀人后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等着被抓?这个逻辑不是太奇怪了吗?
白静挠挠头发,为什么这么大的漏洞当年自己没有发现,但回过头来想想被疏忽这也是情有可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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