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一条新闻引得大家“普大喜奔”,原因是“又一个”抢劫犯被抓了。报道说,11年前,23岁的庐江穷小子高某伙同他人抢劫了2000元,同伴相继入狱后,他却侥幸逃脱并凭着分赃所得的300元逐步发家,身家千万。
而先前火爆网络的,弄得人人皆知的石二群,据说16年前,5名犯罪嫌疑人持改装的左轮手枪闯进郑州市一储蓄所内,开枪打伤保安和一名银行柜员后抢走208万现金潜逃。让人意外的是,主犯石二群16年间把抢劫分赃的100余万当成“第一桶金”,购置土地搞起开发,成为一名资产过亿的地产商人。这16年里,他不抽烟不喝酒,做慈善,为人沉稳干练,商界里的人都爱和他打交道,成为小县城“创业模范”,终被抓获,锒铛入狱。
下面两个故事就没有那么引人注目了,《泉州大老板靠抢劫坐台女起家,被捕时正谈3千万生意》、《抢劫犯越狱逃亡十多年成总经理,多年没睡过安稳觉》,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,抢劫后发家。
这就给人们一个错觉:大凡发家致富的,恐怕都是抢劫犯。中国有句古语叫作“白手起家”,让人热血。可纵观那些所谓的“富人”,那个不是黑社会和强权势力,那个不是靠黑手和抢劫起的家?是的,他们不去拦路抢劫,不抢发廊女,可能抢银行、抢国企、抢医院、抢学校、抢股市,无所不抢。抢劫是非法的,变相打劫呢?连《**日报》2014年8月7日都发文指出:“中国有太多人致富是靠着‘封建资本主义’的裙带关系(比如,很多私营矿山来自低价非法获取国家资源),‘野蛮资本主义’的资本增值(比如很多房地产商囤地待涨)。这些问题导致了社会的极大不公平,是贫富差距里不能容忍的部分,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里那些最阴暗的部分。”甚至那个被誉为“民主斗士”的台湾人李敖都认为:中国的富豪99%都是刑事犯罪分子!太绝对了。
显然,这是极其偏激的说法,其实我们周围有许多“勤劳致富”的典型,像石二群这样通过抢劫银行这种极端方式实现资本(特别是地产商的资本)在原始累积的过程中,通过化公为私、权钱交易等见不得人的途径来实现的也不是没有。大家所说的资本的原罪,没人说得清。
对目前这种社会广泛存在的“仇富”、“仇官”心理,我们要足够警惕;但对那些做过或者正在犯罪的人,我们还是说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、“悬崖勒马,回头是岸”。
庐江穷小子高某和石二群之流被抓了,大快人心,这印证了一句老话:出来混,迟早要还的。那么,还有的、潜在的高某和石二群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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